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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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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vritti 周四 10月 02, 2008 1:17 am

最近在上徐聖心老師的《四書上》,同時也在讀譚家哲老師的《論語與中國思想研究》,嘗試將上課筆記與讀書心得整理於此,並添上一些(?)自己的見解。

歡迎討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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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vritti 周四 10月 02, 2008 1:18 am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論語》‧〈學而一〉)

此章可拆為首中末三句,「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首中二句的『說(悅)』和『樂』所指乃兩種正面的心境。三句表面上都是反詰,語意上則是皆「條件─結果」的結構。『悅』是學而時習之的結果,『樂』是有朋自遠方來的結果,『君子』是人不知而不慍的結果。如果仔細品味「不亦......乎」這套句型,可以發現,這裡的條件是充分條件,而非必要條件;換言之,悅樂君子不必然來自於這種種條件,但這種種條件卻能導出悅樂君子這樣的結果。而在首中兩句當中,心境(悅、樂)是一種結果,但是在末句裡,心境(不慍)則變成條件的一部,『君子』──作為一種評價──才是結果。

君子原本的指涉對象乃是貴族,但是在《論語》當中,孔子將君子的意義徹底扭轉過來。一個人被稱做君子,不再是因為他的階級地位使然,而是因為它具有某種特質,或者該說,某種德性。君子這個詞項,依仍保持其優越性,只是指涉對象不同了。此即孔子之「溫柔革命」。牟宗三以為,孔子將以往高高在上的「天」拉到「人」心裡面來而成就了「仁」,「仁」重新展現了人作為人的主體性(而不再從屬於天),此說備為參考。

《論語》之學約有四義,茲各舉一例:志於學(為政)、不如丘之好學(公冶長)、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削則殆(為政)、則以學文(學而)。四者之學有高低之序列:志於學之學,在於「覺」;好學之學,在於啟發自己的聰明,使自己能夠突破既有的局限;學思之學,在於學習,相對於思辯,前者感受於外,後者操作於內;學文之學,在於修練研考某種對象,並吸收之。「學而時習之」之學,無從限定為哪一義,也沒有必要限定。

時,應解為「適時」。若從語境判斷,《論語》中的「時」無一字解作「時時」,在《論語》中「時時」這個概念多以「三月」「終日」等詞項來表示。

習,應解為「實踐」,可參〈孔子世家贊〉中「諸生以時習禮其家」一句,此句之習並非只有排練的意思,還帶有展演的味道。朱熹解「習」:鳥數飛也。蓋學之不已,有如鳥不間斷振翅而飛之樣貌。鳥之振翅,乍看之下似是重複的動作,實際上卻是持續的調整、適應、平衡,這是一種歷程而非一個動作。由此觀之,習不只是模仿然後再現,而應該說是理想的接續與落實。但若在此即言「理想」,便有些推敲太過。就字面上來看,應解為:學而時習之,乃是所學的適時實踐。而這種實踐,必須被放在歷史的脈絡下來理解──所謂適時,不僅有「因為當下這個時點之可行所以實踐」的意思;還有「因為當下這個時點之需要所以實踐」的意思。『悅』來自於實踐的成就。如果套用黑格爾的用語,那不只是個人的成就,也是絕對精神的成就。

「同門曰朋,同志曰友。」有朋自遠方來之「朋」,不只是單純的友人,這個朋字,本身就承載了兩人共同的所學。這個所學是不是與「學而時習之」之所學為同一者?不必定死,定死就扼殺了《論語》的開放性,而這乃係編者(有子?)如此苦心經營之用意。有朋自遠方來,乃是為其所學而來,或者該說,乃是為討教所學而來,討教本身又是一個「學」,只是用討教這個詞項太過限縮。「共同的所學」,預設了一種默契,這種默契不應該被語言給框住。就討教言,可引歐陽修〈遙思故人〉: 「酒逢知己千杯少,話不投機半句多。遙知天涯一樽酒,能憶天涯萬里人。」就默契言,則參王維的〈送別〉: 「下馬飲君酒,問君何所之。君言不得意,歸臥南山陲。但去莫復問,白雲無盡時。」

而學而時習之『悅』,可看曹植〈典論論文〉之結;有朋自遠方來之『樂』,可見李白〈春夜宴桃李園序〉之喻。

「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末句一出現,就把『君子』和『悅』『樂』掛勾起來,同樣視為是人生於世的欲求。人不知而不慍的「不知」,可以從首中兩句來理解。「學而時習之」,是自己的成就在客體上獲得肯定;「有朋自遠方來」,是自己的成就獲得其他主體的肯定。前兩者都是某種形式的「知」。惟「人不知而不慍」,是在沒有獲得認何肯定的情況下,人的心境也不會因此而有所起伏,要做到這種,必須對自己的存在具備相當的信心,這信心的來源,就是自我肯定。不慍,用『不』和『慍』這種「否定負面性」的組合,揭示了一種徹底的平靜,這在《論語》裡頭被認定為一種正面的心境,由此回顧此章作為〈學而〉第一張末句、〈學而〉作為《論語》第一篇的用意,可見儒學對於「主體性」的重視。

綜觀首中末三句,此章在勾勒一幅儒家精神的樣貌。以『悅』『樂』『君子』為人的欲求,可見儒學並不一味否定欲求。但是在句型上,反詰語氣的效果不在於「鼓勵人們竭能盡力去滿足這些欲求」而在於「提醒人們這些條件可以導出這樣的結果」。這不是教訓,而是反省。很多條件都能夠導出『悅』『樂』『君子』等結果,但為什麼《論語》要選擇這三種?我們可以料想,這種選擇,本身就是儒家精神的表現,換言之,這三種條件,是儒家精神所肯認的價值。選擇和放棄乃是一體兩面,選擇了紅玫瑰就放棄了白玫瑰,反之亦然。當孔子──作為儒家的大宗師──以反詰語氣娓娓道出這三句話的同時,他不只是一段摘錄,也是儒家精神的宣揚與主張。

學而時習之,不能夠擺脫歷史的脈絡;有朋自遠方來,不能夠擺脫社群的網路。前兩句,可以用幾種範疇來把握:「客體─主體」「自己─他者」「時間─空間」。「客體─主體」範疇指得是成就的肯定來源,一種是在客體上(時習之)護得肯定,一種是獲得其他主體(朋)的肯定;「自己─他者」則反是,學而時習之的要角是「自我」,有朋自遠方來的要角則是「朋(他者)」;「時間─空間」,一是『時』字,一是『遠』字。而『悅』與『樂』,又有內隱與外顯之別。可見,前兩句的結構,既是平行的(可互相對比),又是垂直的(有位階之高低)。但到了第三句,這些範疇都不再有效,或者該說,都被超越了。『君子』是一種獨立圓滿的存在,無所待,也無所為(ㄨㄟˋ)。所以人不知,不慍。因為他自知,所以自我肯定。而這個自知,就是「覺」,也就是『學』字的最高義。有意思的是,佛,係覺者的意思。

王安石〈夢詩〉:「知世如夢無所求,無所求心普空寂,還似夢中隨夢境,成就河沙夢功德。」或可備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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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vritti 周二 2月 03, 2009 10:55 pm

子罕言利,與命與仁。(《論語》‧〈子罕一〉)

朱熹在《四書集註》裡有引程子所言:『計利則害義,命之理微,仁 之道大,皆夫子所罕言也。』《論語》裡,如果是三個以上並列的字詞,甚少有用「與」字作為連結,如『子絕四毋意毋必毋故毋我』『子不語怪力亂神』『子以四教文行忠信』等,用「與」字作為連結,全是兩個字詞的連接,如「富與貴」「吾與女」「性與天道」「聖與仁」「弒父與君」「上知與下愚」「女子與小人」。故此,朱熹將利命仁三者並列,有違《論語》通例。


錢穆在《論語新解》當中作此斷句:「子罕言利,與命,與仁。」並譯為:『先生平日少言利,只贊同命與仁。』綜觀《論語》,「與」字有142見。約有八義:連結之與、交際之與、對向之與、和同之與參加之與、給予之與、 感嘆之與、與其之與、贊同之與。各舉二例於下:

一、連結之與:

『貧與賤,是人之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里仁五)
『師與商也孰賢?』(先進十五)

二、交際之與:

『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學而四)
『晏平仲善與人交,久而敬之。』(公冶長十六)

三、對向之與:

『賜也,始可與言《詩》已矣!』(學而十五)

四、和同之與

『吾與回言終日,不違,如愚。』(為政九)
『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里仁九)

五、參加之與:

『吾不與祭,如不祭。』(八佾十二)
『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泰伯十八)

六、給予之與:

『與之釜』『與之庾』『與之粟』(雍也三)
『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堯曰二)

七、感嘆之與:

『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學而二)
『歸與!歸與!』(公冶長廿一)

八、與其之與:

『禮,與齊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八佾四)
『奢則不孫,儉則固。與其不孫也,寧固。』(述而卅五)

九、贊同之與:

『與其進也,不與其退也』(述而廿八)
『吾與點也。』(先進廿五)

九種文義僅是一概括,這裡並沒有藉此窮盡所有「與」字的意思。文義與文義彼此間有一過度轉換的空間,而各種文義在不同語句的脈絡中,又有著不同的延伸與深化,窮盡取向的分類是沒有必要的。雖然如此,若要將《論語》中的「與」字限縮在這九種文義裡面,我認為是可行的。


衡諸上述九種文義,回顧〈子罕一〉章,斷句如下:『子罕言利,與命 與仁。』並有此下列三種翻譯:

一、孔子甚少言及「利」,但卻贊同「命」與「仁」。
二、之於「命」與「仁」,孔子甚少言及「利」。
三、孔子甚少言及「利」,如果言及也是在「命」與「仁」上說。

第一種翻譯,是將「與命與仁」的第一個與解為贊同之與,第二個與解為連結之與。語意上與錢穆《論語新解》者相同,只是採此斷句,似較合乎《論語》通例。第二種和第三種翻譯翻譯,皆是以對向之與解「與命與仁」之與。但語意近乎相反。

《論語》中,仁有110字,命有24字,利有11字,而「利」字多是附帶在語句中出現,未有專論,也不見弟子時人提問。單說「孔子甚少言及利」,並無不妥。孔子重視仁,不在話下;孔子自言「五十而知天命」,將道之行廢歸於命,又《論語》末章以「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開頭,要說孔子也重視命,亦不過分。第一種翻譯的根據在此,取之。


若採第二種翻譯,就語氣上來看,感覺孔子平時常常言及「利」,只有在「命」與「仁」上不說,這和《論語》中的孔子形象是相違的。撇開語氣不論,誠然在「命」與「仁」上孔子不言及「利」,但即使在沒有「利」與「仁」的語句裡,「利」字要嘛就很少出現,要嘛出現了也是具有負面意義。如此看來,〈子罕一〉章實無必要作此強調。故此,不取第二種翻譯。


若採第三種翻譯,就《論語》而言,甚少支持「在命與仁上說利」的證 據。考諸各章,唯有「仁者安仁知者利仁」一句明白的出現「利」與「仁」二字,但即使如此,這一句也不是在探究「利」與「仁」的關係。即使不把討論限縮在字面上,孔子言仁言命,都不曾直接或間接的表示仁、命與利的關係。故此,不取第三種翻譯。

接受了第一種翻譯,就不得不問:「為什麼孔子甚少言及利呢?」「為什麼孔子贊同仁與命呢?」「為什麼仁與命要並舉呢?」「為什麼罕言利要和與仁與命放在一起呢?」


孔子不言利,不代表他徹底否定了利。子張問政,孔子回答「無見小利」因為「見小利則大事不成」,可見孔子對於利亦有大小之分,有些利重,有些利輕;儘管如此,「小利」的對反並非「大利」,而是「大事」,「大事」涉及之利害固然嚴重,但孔子要求子張所成者是「大事」而非「大利」,由此可見,孔子在這句話的態度上仍是罕言利的。利是效益,效益是人所追求者,而利是外在的,或依存於事,或依存於物。人若盲目追求外在的事物,會喪失自己的主體性,孔子甚少言利,是因為深知盲目的危害。

「命」與「仁」,前者是生命中不可控制的力量,後者是人作為主體展現自己為人的表現。生命過程裡的自然環境、現實條件、社會結構、歷史脈絡、偶然機緣,這些都是「命」之使然。「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這是說仁是建立在人與人的關係之上,「我欲仁斯仁至矣」這是說仁完全操之在己;由這兩句可知,仁雖然不能脫離人,但仁卻是不求於人,不求於人,也就是不求於事物。

這麼看下來,孔子贊同「命」與「仁」的意義就很明顯了。知「命」,則明白為什麼現狀會是這個樣子,這個明白不僅只是「理解」,還是「諒解」,這種明白導引出來的不是憤慨、悲壯、哀傷,而是一種公正平和的沉著。正是在知「命」的前提上,依「仁」成為當然的。「仁」是一種努力的表現,努力明白自己與他人的處境,並努力嘗試讓這種處境致於美善。



在此引一段西諺作小結:「我祈禱上帝賜予我同情,去包容那些我不能改變的事情;我祈禱上帝賜予我勇氣,去改變那些我不能改變的事情,我祈禱上帝賜予我智慧,去分辨那些事情可以改變,哪些不行。」


vritti 在 周二 2月 03, 2009 11:00 pm 作了第 1 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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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vritti 周二 2月 03, 2009 10:56 pm

達巷黨人曰,「大哉孔子!搏學而無所成名。」子聞之,謂門弟子曰:「吾何執?執御乎,執射乎?吾執御矣。」(《論語》‧〈子罕二〉)


「博學而無所成名」有兩種翻譯:

一、博學而無所不能,乃至沒有一項可以給他成名。
二、博學而無所不能,卻沒有一項可以成名。

第一種翻譯是錢穆在《論語新解》所採,第二種翻譯是朱熹在《四書集註》所採。至於「子聞之」以後,較無疑問。射與御皆屬一藝,射的性格外向,御的性格自制;又,射者的目標立於外在,御者的用心卻是為了自己與他者,故孔子言「吾執御矣」,不僅表示謙抑,也暗示了其用心所在。

兩種翻譯都有可議之處,如果是採第一種翻譯,此純為對孔子的讚美,孔子何必對此又做「吾何執」之回應?如果是採第二種翻譯,搏學而無所成名隱藏一批評,那編者何必在前頭加「大哉孔子」?

或許該這麼解:「大哉孔子博學而無所成名」一語確是對孔子的讚美,但孔子對此卻因謙抑而不自認「無所成名」,故向弟子表示,他還是有所執──「吾執御矣」。若照此解,則可見孔子罕言利的態度為何。對孔子來說,其博學不係為成名,更不係為一外在的目標──不係為利。從這裡,更看出了「御」這個譬喻的深刻。御者和乘者,同在一車上;行駛之疾緩,固然是由御者所控,但能無視於乘者乎?行駛之方向,乘者固然有其意見,但主控的畢竟還是御者!在這種關係下的主體性,就是所謂的仁。

〈子罕一〉章點破「子罕言利」,並以仁字收尾;〈子罕二〉章承接前章「子罕言利」之旨,詳論孔子之「與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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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vritti 周二 2月 03, 2009 10:57 pm

子曰:「麻冕,禮也;今也純;儉,吾從眾。拜下,禮也;今拜乎上,泰也。雖遠眾,吾從下。」(《論語》‧〈子罕三〉)


此章翻譯沒有疑慮,語意甚明。這裡的「今也純」「今拜乎上」,雖是社會的選擇,其實是許多因素交雜下的結果,「命」也。孔子在面對大環境的時候,依仍保持自己的主體性,不以社會的選擇為選擇,而是順從自己的判斷,無論從眾遠眾,無論從眾遠眾,自無可以言利之處。


從〈子罕三〉章可以發現,孔子之與命,不是對命的屈從,而是對命的透徹。在面對大環境的時候,孔子關注的不是大環境本身,相對的,他關注的是人自己的判斷,如果人自己具有判斷的能力,大環境改變他什麼?如果人自己喪失了判斷的能力,又能夠改變大環境什麼?故此,孔子贊同「命」,因為只有明白了什麼是自己可以控制的?什麼不是?才能夠真正展現所謂的主體性。要不,只是拿著長矛衝向風車的唐吉軻德。


〈子罕三〉章承接「子罕言利」之旨,在〈子罕二〉詳論「與仁」之後,續論「與命」,又「與仁」「與命」實為一體兩面,交相闡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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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vritti 周二 2月 03, 2009 10:58 pm

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論語》‧〈子罕四〉)

朱熹在《四書集註》中言:「意,私意也;必,期必也;固,執滯也;我,私己也。」錢穆在《論語新解》中解「意」字為臆測。朱熹這樣的翻譯實有其理論上的脈絡,較不似《論語》本義,故此,採錢穆說。

「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人類自有歷史以來,思想不斷進步的原因,不外乎這八個字的反覆呼喚罷了。《論語》諸篇,開頭四章大多自成一組,《學而》《為政》皆如此,大膽推論,《子罕》亦當屬一例。如果真是如此,那末,作為四章一組的最後一章,〈子罕四〉章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呢?

先就〈子罕四〉章的體例來看,此章並非記載孔子的言談,而是直接記載「子絕四」,可猜測是旁人觀察孔子平日言行之所得。用「絕」字,語氣之強,《論語》中堪為少見,卻可猜測孔子在毋意毋必毋故毋我四者上之堅決。

若硬要以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四者對應的四章,可以「毋意」對應〈子罕四〉章,「毋必」對應〈子罕三〉章,「毋固」對應〈子罕二〉章,「毋我」對 應〈子罕一〉章。這樣的對應組合,是為了反映意必固我四個字的排列,這章既然不是記載孔子的言談,那可以推測,編者這樣排列有其用意。之所以從〈子罕四〉章逆推回去,是因為這樣的組合較合乎各章的語意。



所以用「毋意」對應〈子罕四〉章本身,一方面是毋必毋固毋我三者都是始於毋意,沒有虛妄的猜測,就不會有未來必定如此發展的期待,就不會有封閉自己狀的固滯,也就不會有自大的我執。另一方面,「毋意」對應〈子罕四〉章,也是對於這章語意的再確認。

所以用「毋必」對應〈子罕三〉章,是因為:人不該對於「禮」的發展有種必然如此的期待。「禮」是為人而存在,而人所生活的世界並非一成不變 的,如果自己死守著舊「禮」而不肯革新,這是孔子所絕的;如果因為社會選擇了新「禮」而一味跟進,這也是孔子所絕的。孔子所絕的,是「因為這樣所以那樣」的必然性,而之舉「禮」為例,是因為這種必然性是放在文化的發展下立論。



所以用「毋固」對應〈子罕二〉章,是因為:在「御」這個譬喻中,御者雖然是自己,卻不能只顧及自己,就近來看,還有乘者,就遠來看,還有所御之車,更遠來看,還有車所行駛的道路。這是要強調,人雖然具有主體性,這個人卻不是封閉的,這個人是與他人──甚至與外在事物──不斷互相作用的人。就連〈子罕二〉章,都是始於達巷黨人之觸發。


所以用「毋我」對應〈子罕一〉章,是因為:對於「利」的追求是根基在對於「我」的執著之上,罕言利,其實也就是無「我」。但沒有了「我」不代表就淪為虛無,所以「與命」;沒有了「我」也不代表就喪失了主體性,所以「與仁」。詳言之,這裡的「我」其實是一種「自我中心」的意識,「毋我」消解的是這種「自我中心」的意識,而非將人抹煞為無意識的軀殼。

以下為〈子罕〉篇首四章結構關係示意圖:(略)







雖然結構關係如上,但其實用意必固我對應四三二一章有些太過牽強,之所以為上述詮釋,是為了突顯〈子罕四〉章總結〈子罕〉首篇三章的意義,並強調其四章一組的結構。當給定一結構的同時,不必否定這四章詮釋上伸縮的彈性。這不只是呼應《論語》編者在章章排列上的苦心,也是呼應「毋意毋必毋固毋我」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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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maple 周二 2月 03, 2009 10:59 pm

讓我也想修中文系的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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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vritti 周二 2月 03, 2009 11:02 pm



可惜讀中文還要修小學,我沒看過有人讀聲韻文字讀得津津有味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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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笨蛋元 周五 2月 06, 2009 9:06 pm

感謝V大的強力貢獻!
我自己讀論孟都沒那麼深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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