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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SS論壇規範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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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maple 周一 7月 28, 2008 10:56 pm

一、前言


01. 本總則的第三大項<互動守則>為發文、討論要點,趕時間的孩子們可以直接跳過去看,其他部份就不是那麼急迫。

02. 本論壇設置目的在於提供成員在社會關懷以及學術知識上的互相砥礪,並期以促成思維、討論者、人群,乃至整個社會的轉機。希望論壇成員以理性思維、誠懇發言的心情參與論壇討論。


二、基本概要


01. 凡於本論壇為互動之行為,皆為論壇管理群管轄範圍。

02. 管理群成員(單數稱管理員)包含站長、副站長、版面管理員,各依其管理權限執行管理。

03. HASS團隊成員以外之人所發佈之文章,以及HASS團隊成員非基於團隊立場所發佈之文章,皆非代表本站立場,本站不承擔該內容之可能責任。

04. HASS團隊成員包含站長、副站長。

05. 本<HASS論壇規範總則>為論壇最高守則,其他於本論壇之規則皆不得牴觸之。

06. HASS團隊成員依相關程序得隨時對本總則做刪修,新規範(包含修正)適用原則上不溯及既往,特別必要(溯及)者由該規範明言之。


三、互動守則


01. 會員帳號資料禁止含有任何不雅文字與不雅圖片。[違者受刪除該文字與圖片]

02. 禁止於三個版(含)以上發佈相同性質之文章,但區域置頂、全區置頂文與論壇公告文不在此限。[違者受刪除該文至兩篇]

03. 禁止使用挑釁、謾罵等言語,亦禁止使用注音文,但為文章內容之必要者不在此限。[違者受勸導修正,未改善者由管理群自行對該文定奪]

04. 禁止發佈對討論或文章本身無意義之廣告內容,但屬閒聊性質之主題不在此限。[違者受刪除該文處分]

05. 不得擅自刪除或大量修改自己發佈逾1小時之文章。[違者負恢復文章之責,若無恢復達一日,受禁言三天處分]

06. 與他人進行討論互動時,盡量使用淺顯易懂之詞彙,專業用語或外文、方言請附上解釋。[違者受勸導修正或另作回覆解釋]

07. 轉貼文章與引用請至少附上出處。[違者受勸導修正,二日後仍未改善者受刪除該文處分]

08. 凡有會員對管理群處分有疑問時,可直接傳短消息通知各層管理群,亦可於「版務區」版塊發問。

10. 被管理員刪除之文章(主題或回覆),原發佈者可使用短消息請求任意管理員將其文章內容使用任意方式回覆給發佈者。

11. 於本論壇發佈與回覆之文章,請自行備份,若因不可抗力之毀損,本論壇無法負擔其還原責任。

12. 會員若經相關事證可判定為廣告機器或無意討論只為廣告者,管理員可斟酌考慮刪除該會員帳號或封鎖IP。


四、管理員守則


01. 管理群徵招辦法、責任範疇、任期、管理辦法等,另由相關公告定之。

02. 凡對會員執行管理行為時,皆須以短消息通知該會員,內容包含管理時間、原因、管理結果。
ma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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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Raoul☆ 周一 7月 28, 2008 11:38 pm

理性思維、誠懇發言的心情-->要考慮把zxick趕出去 哈
本<HASS論壇規範總則>為論壇最高守則,其他於本論壇之規則皆不得牴觸之-->憲法?
原則上不溯及既往,特別必要(溯及)者由該規範明言之-->好正式...
禁止使用挑釁、謾罵等言語-->那隱藏的意圖算不算 呵

小黑 辛苦你啦
我網誌說的沒錯
你真的是我見過對人社付出最多的人
當初只是閒著到你們寢室去聊聊
沒想到會有那麼了不起的高手...

真的辛苦了
要弄這一篇東西(甚至於這論壇)不簡單吧?
努力與抱持著夢想的人
是一定會有收穫的 祝福你 也祝福大家
Ps 持續散發這人文的病毒...
★Ra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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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啾西★ 周一 7月 28, 2008 11:58 pm

呵呵
如果你看過我跟他的即時討論內容,你就會知道這篇東西大概哪裡來的了XD
論壇規則都差不多啦,就是讓我們有個刪文的標準。
啾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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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Raoul☆ 周二 7月 29, 2008 12:01 am

哦 原來阿
”共謀性的治理”
只有我被矇在鼓裡...呵

兩個都是大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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